2017年5月11日 星期四

論《炒房與鴉片》

先讀這篇:炒房與鴉片

有人希望我回應一下這一篇。

這位仁兄滿口土地房屋穩賺不賠論,認為只要持有土地或房屋,就能剝削所有人的努力成果。這論點擺到現實中其實很可笑:東區店面租不出去,房租不夠付房貸的時候,他的穩賺不賠論跑到哪裡去了呢?說好的穩定獲利、全面剝削呢?

既然穩賺不賠,再高的房貸也可以擔得下來嘛,反正回頭收租剝削其他人就好了。這時候又說我是因為道德高尚所以不進場?別噁心了。事實是市場在變、人群在變、需求在變,在不斷變化的現實世界裡,沒有什麼是穩賺不賠的。

可是人們不管現實中有多少人拋屋求售,徒有土地沒得剝削,只要「感覺」自己買不起理想的物件,「感覺」自己租不起理想的房子,自然就「感覺」房東肯定是穩賺不賠。這種從穩賺不賠論出發,推論到地主萬惡的感想,自然非常討好。

對於這樣只有一堆情感上很討好的感覺描述,卻沒有具體論點的文章,要回應有點困難。比方說,他到底主張什麼呢?地主萬惡要改革,什麼樣的改革呢?既然沒有說是什麼樣的改革,當然也就不會去談為什麼是這樣的改革。這些問題通通沒有講,我要回應什麼呢?

而這種「感覺」很正確,用詞很討好的文章,丟到輿論當中,會醞釀出來的是什麼?當然就是政府順著這種「感覺」,提出一堆「說起來意圖良善,但實際上無涉解決問題,只關於擴權加稅」的「改革方案」。比方房屋交易課重稅、非自用持有課重稅,可這跟打房有什麼關係呢?這跟滿足居住需求,又有什麼關係呢?

這只會導向一人一屋、消弭交易的實質房屋配給制。有人會說,每個人都有房子,這樣就保障了住的基本人權。但現實世界的需求,不是有得住就好,還要看住在哪?住什麼樣的房子?於是人們還是得在區位上競爭、在品相上競爭。

麻煩的是,在實質房屋配給制底下,核心的競爭標準,就會變成先搶先贏。我先卡到好地段的大房子,我就有政策給我的保障紅利。注定晚進場的年輕人們,這樣有比較開心嗎?這種競爭方式,對社會整體進步有什麼幫助呢?

競爭方式對社會整體進步有什麼幫助?這是個很重要的思維重點。一個社會採取什麼樣的競爭方式,會導致這個社會朝不同的方向發展。只要大家說好,我們也可以比窮、比人頭、比排隊,這些也是競爭方式。但這種競爭方式,對社會上的其他人沒有貢獻,對社會進步沒有幫助。進行這種競爭,會導致價值耗散。

相對的,大家比出價,看起來很銅臭。但除了連戰、裕隆嚴那種黨國權貴之外,誰的錢也不是白來的,都是滿足了某個人的需求、解決了某個人的問題,人家才會願意給你的。比有錢,回頭大家就得對別人的生活有貢獻,財富才會增長(我總得重複這句:財富不是金錢,是商品和服務),社會才會進步。

至於權貴、行政壟斷、既得利益,掃除這些事情就是我現在工作的目標。不求甚解不幫忙沒關係,不要動不動就反市場、反價高者得,要政府進場干預。因為這些干預通通會導向另一個競爭方式:比關係、比權勢。而這種競爭方式,恰好是我們誰也不樂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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