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5日 星期四

一般人對政府的兩種幻想

對政府有兩種想像,一種是認為政府的角色就是落實刑法和民法,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,確保交易契約能夠兌現。一種認為政府的角色是要追求公共利益,做那些無利可圖的好事情。

後者聽起來很高大上,但落到現實只剩下權力尋租、劫貧濟富、官商勾結。所謂的公共利益,不知道為什麼總變進一小撮人的口袋裡。

前者聽起來很沒出息,但沒有落實刑法、民法,結果是為惡倒帳的逍遙法外,陌生人之間沒有信任基礎,社會難以發展協作。這樣一來,資源運用的效率自然低落,問題也不能有效解決。

台灣的悲哀就是,我們徒有個看似大有為、無所不包的政府,但是碰上倒帳詐騙卻兩手一攤。可這個連刑法民法都無能落實的政府,卻偏偏愛打著公共利益的旗幟,大搞種種建設,說要解決各種問題。越解決問題越多,刑民法反而形同具文。

該幹的事不幹,不該它操心的事,偏偏鹹吃蘿蔔淡操心。


延伸閱讀:保守主義或者理想主義?─寫在讀過《成為他自己》之後


via IFTTT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